胡劲松律师亲办案例
从1万到22万
来源:胡劲松律师
发布时间:2010-08-05
浏览量:655

     2009年7月的一天,通过以前一个同事的介绍,一位大姐和她叔叔走进我的办公室,他们一脸茫然,眼中充满了无助。原来,大姐和她老公都在无锡打工。5月的一天,她老公骑摩托车沿省道回淮安,行经扬州某地时,穿越中心实线超车,和对面一辆轿车相撞,经抢救无效死亡。经事故责任认定,死者负全部责任,轿车驾驶员只付了1万元的丧葬费。他们找人写了一份责任认定复核申请书递到交巡警支队,但负责复核的人打电话告诉他们还是要维持原来的认定,让他们找一个对交通法规比较懂的人过去看看卷宗,以此说明原来的认定是没有问题的。

     他们手中只有一份双方的车检报告,我通过分析,车检报告存在一些问题,但仅仅这样还不能推翻原来的认定。

     7月23日,下着大雨,我们到达扬州市交巡警支队,负责接待我们的是一位女同志,她态度非常好。她把证人证言念给我们听,以证明死者骑车的速度非常快,还不断超越中心实线超车,以致发生了事故,且对方没有违章行为,责任认定是没有问题的。我仔细查看现场图和照片,听取当事人谈话笔录,当即指出对方轿车存在违章行为,且与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,应该承担次要责任。这位女同志立刻也明白过来了,同意了我的意见,但说还要开会集体讨论决定。她当着当事人的面说:“你们请了个好律师啊”。我心里充满一种做律师的成就感。

     在焦急的等待中,7月30日,复核结论出来了:原事故责任认定事实不清,责令重新调查、认定。8月20日,原处理大队重新做出了主次责任的认定。

     一审我们胜诉了,保险公司不服重新作出的认定上诉到扬州中院,但在铁的事实面前,最后又撤诉了。2010年5月18日,当事人最终拿到了另外支付的21万多元的赔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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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劲松律师主办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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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胡劲松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江苏穿石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208*********9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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